更正公告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 > 更正公告 > 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集团供应链延伸服务商遴选项目更正公告

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集团供应链延伸服务商遴选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ZZXDL-2025-01518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集团供应链延伸服务商遴选

3、首次公告日期:2025928

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2、更正内容:

根据采购单位意见,本项目更正内容如下:

1)评审方法和标准/评审标准/技术部分/信息化开发与建设能力

原内容

更正后内容

根据投标人信息化开发能力进行评分,最高为6分。

1投标人(或所属集团及集团内子公司)具有与项目功能相关的自有(或购买)软件著作权证书的,得2分;

2、支持证照和票据的OCR识别技术、跟台产品验收和管理相关模块、口腔耗材管理相关模块、手术套包管理模块、试剂管理模块,每个得0.25分,最高得2分;

3能按时序进度展示项目信息经理主持的20231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针对某医院的SPD项目,提供包括“项目计划”、“实施方案”、“进度周报”和“需求文档”在内的工作文档得1分。在此基础上,具有能够在3个月以内完成医院项目计划的,加1分。最高得2分。

评分依据:

1.评分点1

若为自有的,投标人提供软件著作权证书(著作权人须是投标人),且软件证书在有效期内。若为购买且满足功能要求的,需提供出售方的软件著作权证书、购销合同、对应转账流水及发票。

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或官方网站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2.评分点2、评分点3

①提供投标人spd项目服务医院履约评价表(加盖医院/归口管理部门公章),履约评价内容需涵盖评分点2、评分点3的评审内容,且履约评价结果需为优秀或评价中最高等级或评价得分在90分(含)以上(百分制打分,非百分制打分的需按比例换算)才得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根据投标人信息化开发能力进行评分,最高为6分。

1投标人(或所属集团及集团内子公司)具有与项目功能相关的自有(或购买)软件著作权证书的,得2分;

2、支持证照和票据的OCR识别技术、跟台产品验收和管理相关模块、口腔耗材管理相关模块、手术套包管理模块、试剂管理模块,每个得0.4分,最高得2分;

3能按时序进度展示项目信息经理主持的20231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针对某医院的SPD项目,提供包括“项目计划”、“实施方案”、“进度周报”和“需求文档”在内的工作文档得1分。在此基础上,具有能够在3个月以内完成医院项目计划的,加1分。最高得2分。

评分依据:

1.评分点1

若为自有的,投标人提供软件著作权证书(著作权人须是投标人),且软件证书在有效期内。若为购买且满足功能要求的,需提供出售方的软件著作权证书、购销合同、对应转账流水及发票。

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或官方网站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2.评分点2、评分点3

①提供投标人spd项目服务医院履约评价表(加盖医院/归口管理部门公章),履约评价内容需涵盖评分点2、评分点3的评审内容,且履约评价结果需为优秀或评价中最高等级或评价得分在90分(含)以上(百分制打分,非百分制打分的需按比例换算)才得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2评审方法和标准/评审标准/商务部分/仓储面积

原内容

更正后内容

为后续医院发展和业务拓展,投标人需承诺中标后,签订合同前具有(含投标人所属集团及集团内子公司)经药监局验收合格,且距离采购人不超过40公里(含本数)的在营(不含在建、筹建)仓库,在此基础上,按以下内容进行评分:

1、仓库面积≥25,000平方米,得4分;

215,000≤仓库面积<25,000平方米,得3分;

38,000≤仓库面积<15,000平方米,得2分;

45,000≤仓库面积<8,000平方米,得1分;

5、仓库面积<5,000平方米,得0分。

评分依据:

1.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提供能够证明仓库面积的佐证材料;

3.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或官方网站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为后续医院发展和业务拓展,投标人需承诺中标后,签订合同前具有(含投标人所属集团及集团内子公司)经药监局验收合格,且距离采购人不超过40公里(含本数)的在营(不含在建、筹建)仓库,在此基础上,按以下内容进行评分:

1、仓库面积≥25,000平方米,得4分;

215,000≤仓库面积<25,000平方米,得3分;

38,000≤仓库面积<15,000平方米,得2分;

45,000≤仓库面积<8,000平方米,得1分;

5、仓库面积<5,000平方米,得0分。

评分依据:

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格式自拟,但承诺函需包含仓储距离、仓储面积等评审关键内容),未提供承诺或承诺内容不满足要求的不得分。

 

原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作修改,如有不一致或矛盾之处,以本项目更正内容为准。

3、更正日期:20251011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龙华医院、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大鹏医院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笋岗西路3002号

联系方式:胡老师,0755-825523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深圳市中正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1号新华保险大厦903

联系方式:姚工,0755-830266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姚工

电话:0755-83026699

 

深圳市中正招标有限公司

20251011

 


客服
热线电话:0755-83026699
回顶
原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