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名称:人才园南大堂展厅宣传展板项目
二、采购项目概况
设计、制作一面宣传展板,内容为2021年以来深圳人社主要工作亮点及成绩。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平面设计及相关物料制作能力(须提供自身经营许可信息相关证明文件)。
(二)在经营活动中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项目管理和服务要求
(一)主展板尺寸限定为2.4m*16.5m,另有主展板旁5m*2.4m的场地可供配套设计使用(各报价商可视设计方案决定是否使用)
(二)展板需自带灯光,以达到氛围营造效果;
(三)供应商应根据自身对项目理解进行平面设计,出具至少2张整体效果图;
(四)因疫情防控要求,不提供现场勘察服务,场地条件详见附件1。
五、商务需求:
(一)服务期:根据项目合同约定
(二)报价要求:
1.本项目预算人民币8万元,响应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视为无效响应。
2.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合理利润。
3.响应材料一式两份,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报送。响应材料应当包括但不限于:
(1)设计效果图及对应报价单;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2019年以来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4)采购响应及履约承诺函(见附件2)。
六、公告期限:2022年1月19日至 2022年1月24日。
七、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2022年1月19日至1月24日
因疫情防控需要,响应文件请以邮寄方式寄送至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市人才园7016房,联系人:周小姐,0755—88125967。递交时间以快递送达时间为准,逾期响应无效。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月18日
附件1:展陈空间示例及尺寸
致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我单位承诺:
1、对本采购项目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未侵犯知识产权。
2、我公司参与该项目响应,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做到诚实,不造假,不围标、串标、陪标。我公司已清楚,如违反上述要求,其响应将作废,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并在网上曝光,同时将被提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给予一定年限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或其他处罚。
3、我公司参与本项目响应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4、我公司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我公司已清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我公司承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6、如果中标,做到守信,不偷工减料,依照本项目响应文件需求内容、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本公司在响应材料中所作的一切承诺履约。项目验收达到全部指标合格,力争优良。
7、我公司已认真核实了响应文件的全部内容,所有资料均为真实资料。我公司对响应文件中全部响应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被证实我公司的响应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则视为我公司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我公司愿意接受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
8、我公司承诺不非法转包、分包。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依照国家相关法律处理,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
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响应人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