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内容
财务内控类辅助服务主要有:一是对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委托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公共服务2021年度成本核查、2022年成本测算评价;二是2021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制;三是2022年度局机关经济活动风险评估;四是2022年度局机关会计核算和决算业务核验。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运作的独立法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二)供应商为会计师事务所或管理咨询类公司;
(三)供应商诚信经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项目具体服务内容:
1.开展2021年度成本核查评价
根据第三方提供的成本清单,通过审核会计凭证、会计账薄、相关人事档案、合同等财务资料,对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公共服务成本进行审核评价,重点核查项目成本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2.开展2022年成本测算评价
根据第三方提供的成本测算清单,通过专业分析,评价其成本测算的合理性。
3.编制成本核查评价报告
通过现场调研、现场访谈、现场核查等方式,进一步评估项目成本,并出具《2021年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公共服务成本核查评价报告》。
(二)协助编制2021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
1.协助编制局机关2021年度内部控制报告
2.协助指导、审核二级预算单位编制内部控制报告(7家二级预算单位)
3.协助开展内部控制报告数据质量现场检查工作(预计3家以内,具体按财政部门要求)
4.协助汇总编制2021年度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控报告
(三)协助开展2022年度全局经济活动风险评估
1.协助拟定全局经济活动风险评估工作指南
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全局经济活动风险评估工作指南,明确评估范围、评估内容、评估时间安排、评估程序、评估指标以及各指标的责任主体、评估工作要求等,为各单位开展风险评估工作提供指引。
2.协助局机关开展经济活动风险评估并形成报告
协助对局机关5大经济业务活动(预算、收支、采购、合同、国有资产)开展风险评估,并针对发现的剩余风险提出改进措施和策略。
3.协助指导7家二级预算单位开展经济活动风险评估
二级预算单位自行按照《全局经济活动风险评估工作指南》开展风险评估工作。但需协助提供对二级预算单位的指导服务。
4.协助汇总全局经济活动风险评估报告
根据局机关和7家二级预算单位提供的经济活动风险评估报告,梳理汇总形成全局经济活动风险评估报告。
5.协助完善局机关经济活动内控流程图
结合经济活动风险评估情况,协助更新完善局机关经济活动内部控制流程图(5大经济活动模块流程图)。
(四)2022年度会计核算和决算业务核验
1.核验局机关2022年会计核算工作
(1)核验会计凭证:对局机关2022年度行政、工会和党办帐的所有会计凭证进行清理核验,预计全年凭证1,800份。主要是对账务处理的方式、经济科目的使用、相关开支的合法合规性和凭证附件的完整性等进行清理核验。
(2)核验会计账簿:对局机关2022年度的会计账簿进行核验。
2.核验全局2022年度决算编制情况
核验局机关和二级预算单位2022年部门决算编制情况,主要内容:一是局机关2022年度决算报表、决算分析报告和填报说明等;二是局系统2022年度决算报表、决算分析报告和填报说明等。
四、商务需求
(一)管理要求
1、组织实施要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依法采购选定供应商,并对中标供应商的合同履行情况和服务质量进行监督管理。
2、项目服务期限要求:自合同签订生效后一年内。对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委托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公共服务2021年度成本的核查评价,需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完成;2021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制,需按市财政部门要求的时间开展;2022年度局机关经济活动风险评估,根据我局相关工作安排适时开展(预计下半年);2022年度局机关会计核算和决算业务核验,可年末一次性核验,也可分上下半年各一次。
(二)人员要求
成立不少于3人的项目组,项目组负责人应具有高级会计师或者注册会计师资格,具备较高的内控管理咨询服务水平和项目管理经验3年以上,其他人员应具备与项目要求相近学科本科以上学历,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三)项目要求
中标单位不得将项目转包、分包。
(四)报价要求
1、本项目采购金额报价不得超过人民币196800元,响应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视为无效响应。
2、本项目服务费用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合理利润等。报价由响应供应商根据询价公告自行测算。
3、响应材料一式叁份,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报送。响应材料应当包括但不限于:(1)报价单;(2)项目工作方案;(3)派出服务人员配备情况(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以及工作经验介绍);(4)《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材料(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5)投标及履约承诺函(要求按规定格式,格式见附件);(6)相关工作经验(为机关事业单位提供内控服务、会计核验、成本核查评价的介绍)。选取供应商将主要从以四方面综合考虑,即相关工作经验、工作方案、人员资质和报价。
(四)付款方式:项目启动后预付合同价款40%,项目完成经验收合格支付合同价款剩余60%。
六、其他要求
我局不负责派出审计人员所需食宿、交通等费用。
七、公告期限
2022年2月12 日至2022年2月 17 日。
八、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递交时间:2022年2月13 日-2022年2月18 日,工作时间9:00—12:00,14:00—18:00
递交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7086室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闫女士
联系电话:0755-88123885
附件: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致: :
我公司承诺:
1、对本采购项目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未侵犯知识产权。
2、我公司参与该项目响应,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做到诚实,不造假,不围标、串标、陪标。我公司已清楚,如违反上述要求,其响应将作废,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并在网上曝光,同时将被提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给予一定年限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或其他处罚。
3、我公司参与本项目响应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4、我公司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我公司已清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我公司承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7、如果中标,做到守信,不偷工减料,依照本项目响应文件需求内容、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本公司在响应材料中所作的一切承诺履约。项目验收达到全部指标合格,力争优良。
8、我公司已认真核实了响应文件的全部内容,所有资料均为真实资料。我公司对响应文件中全部响应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被证实我公司的响应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则视为我公司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我公司愿意接受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
9、我公司承诺不非法转包、分包。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依照国家相关法律处理,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
投标公司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公司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